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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政府擬暫停多倫多新建樓宇的可負擔房屋規定   

2026-01-14 11:21

安省政府擬暫停多倫多新建樓宇的可負擔房屋規定

安省政府打算暫停多倫多新建樓宇的可負擔房屋規定,該政策原本要求開發商在交通樞紐附近的大型住宅項目中納入一定數量的可負擔房屋單位,省府憂慮此項規定可能會進一步拖累本已陷入困境的多倫多建築業。

這項被稱為「包容性分區」(Inclusionary Zoning)的可負擔住房政策,早在 2021 年已由多倫多市議會通過,但由於省府延誤,直至 2025 年 8 月才在多倫多正式生效。

該政策適用於距離主要交通樞紐(包括地鐵及輕鐵站)約 800 米範圍內的所有新發展項目,要求發展商預留一定比例的低於市價單位,並確保住戶的住房支出不超過其家庭總收入的 30%。

根據市府與省府去年夏天共同公布的方案,這些由發展商補貼的單位最終將交由市府管理,作為可負擔出租住房。

然而,省府最新的建議指出,要求發展商提供這類可負擔住房,將進一步加重建築業的財務壓力,並可能令建築進度更加放緩。

根據建議,暫停措施將適用於多倫多、密西沙加及基秦拿——安省目前僅有這三個城市實施包容性分區制度——並將持續至 2027 年 7 月。

多倫多市長鄒至蕙對這項暫停建議表示不滿。她在政策公布前曾與省府磋商,但最終未能阻止這項改動。

密西沙加市長帕里什同樣表達不滿。

她表示:「這不是一個好主意。我們迫切需要更多可負擔住房,把這些單位設於交通走廊,也能解決低收入人士難以負擔私家車的問題。」

不過,帕里什亦表示理解省府的立場。

在多倫多政策正式生效前三個月,福特政府已將發展商須提供的低於市價單位比例上限設定為樓宇總單位數的 5%,理由是若更大範圍推行,將拖慢房屋建設。

在省府介入前,市府原本要求發展商根據項目距離交通樞紐的遠近,預留 5% 至 22% 的單位作為低於市價住房。

這項建議已於 1 月 12 日刊登於安省法規登記網站,公眾諮詢期至 1 月 19 日止。

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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